學校沿革

 

 

本校起源於1949年設立的「臺灣省立地方行政專科學校」,迄今已超過七十年,歷經「臺灣省立法商學院」(1955)、「臺灣省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」(1961)、「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」(1971)等時期轉型與成長,2000年2月1日正式奉准改制為「國立臺北大學」,並概括承受原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、臺北夜間部所有財產、校地、校友學籍資料等。

 

本校目前擁有三峽、臺北(含民生、建國、合江)兩大校區,其中三峽校區為主校區,臺北校區主要為進修暨推廣部使用,進修學士班、碩士在職專班等班制課程均在此教學。

 

本校自成立以來,即以發展成為教學與研究並重的大學為目標,傳承法商優良傳統,為國家社會培育專業人才,無論於公、私部門都有傑出表現,貢獻國家社會卓著,並成為學校發展的堅強後盾。

 

回應社會現況與時代需求,本校現在擁有法律、商學、公共事務、社會科學、人文、電機資訊與永續國際創新等7個學院,包括18個學系、6個獨立研究所、22個碩士班(學位學程)、9個博士班、8個碩士在職專班以及9個進修學士班(學位學程)。另外設有全球變遷與永續科學研究中心、財政暨金融研究中心、海山學研究中心、亞洲暨泛太平洋地區研究中心、大數據與智慧城市研究中心等校級研究中心。現有專兼任教師600餘人、員工300人、學生逾一萬人。

 

本校前身為臺灣省立地方行政專科學校,歷經法商學院、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等不同階段,因系所學生日增,受限於校地狹隘發展不易,爰經師生多次集會議決另覓地創校,終於1989年獲教育部同意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研擬「遷校臺北縣三峽鎮新校區計畫」報核,1992年行政院核准「國立臺北大學發展計畫」。

 

 

 

 

年分 重要沿革
1949 「臺灣省立地方行政專科學校」及「臺灣省行政專修班」創校。
1955 「臺灣省立地方行政專科學校」改制「臺灣省立法商學院」,院長由周一燮先生擔任
1955 「臺灣省行政專修班」併入「臺灣省立法商學院」。
1961 「臺灣省立法商學院」與臺中「臺灣省立農學院」合併,成立「臺灣省立中興大學」;「臺灣省立法商學院」更名為「臺灣省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」。
1963 核准設置新制臺北夜間部。
1971 「臺灣省立中興大學」改制為「國立中興大學」,「臺灣省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」更名為「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」。 
1993 教育部核定成立「國立臺北大學籌備處」。
1997 國立臺北大學組織規程奉教育部核定。
2000 「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」於2000年2月1日改制成立為「國立臺北大學」,並由教育部遴聘李建興博士為首任校長。